“按照如今太子对外的说法,高丽新罗之地,所需官员缺口,尚且有一万三千余人。”
“观我大唐,全国上下官员,也不过才七千余人。”
房玄龄开口说道。
后世西方经济学倡导‘小政府,大社会。’
唐朝这个版本,似乎非常符合。
李世民算得上史上最为精明的治国者之一,他让富人出钱养官,让地方出钱养兵,这样朝廷财政的支出,就变得很少,就有了‘小政府’的概念。
李渊开国之后,把一切山泽税、盐税统统废罢,之前由国家专营的盐、铁、酒等产业全数放纵民众自主经营。在农业税方面,唐代的税收是取五十分之一,远低于西汉的三十分之一,徭役则是每年二十天,也比前朝要少。
李世民即位后,当月就颁布诏令,把潼关以东的关卡全部停废,以让货物自由流通。
有唐一代,还停止了商税的课征。
唐朝的中央政府实行六部制,比汉朝的十三曹整整少了七个部门,是一次很大的部门精简。李世民用官非常之少,贞观年间,中央机构中的文武官员最少时只有六百四十三人,全国仅七千余人,这应该是历朝人数最少的王朝了。
唐朝的官员按官职高低都可以领到一块“职份田”,此外还有永业田,即便是八品或九品的小官,也有永业田二顷。此外,则可以领到一份年薪。即便是养那几百个官员,李世民竟还舍不得由财政出钱,他想出了一个非常古怪的‘公廨钱制度’。
就是对大户定向征收一步赋税,以此养官。
早在高祖李渊时期,朝廷就对天下的富商进行了一次资产清查,按资产多少定为三等——后来改成九等,并规定“每岁一造册,三年一造籍”。
在把人数基本摸清楚的前提下,到了贞观十一年,李世民下诏书,容许长安七十多所衙门,每所可选“身能估贩、家足资财”的商人九名,号称“捉钱令史”,每人贷予“公廨钱”5万钱,用于商业活动,每月纳利息4千钱,一年4.8万钱,以单利计算,年利率约为百分之一百。
这就相当于让长安城里最有钱的七百个富豪家庭,每年缴纳一笔数目不菲的“特别税”。
实际上官府所出的公廨钱,仅仅只是名义上的,而缴纳的利息则是真金白银。这一政策很快在全国各州普遍实行。
为了鼓励商人接受公廨钱制度,李世民在全国特别设立了七千个基层官员岗位,只要纳满一年,家庭就可以派出一人当官,不过任期只有两年,之后由其他纳税的“上户”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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