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通话,林立毫不犹豫的骑车前往仰梁给自己指出的明路。
……
明路是明路,就是有点不明。
路灯的亮度还有密集程度都其他区域少,因此显得相对昏暗。
是暗路。
林立还是挺怕走这种路的,因为他很怕这种时候,别人因为暗,而看不见他帅气的盛世容颜。
那将是多大的损失啊,光是想想就很难受了。
而且挺远,改天还是打车来吧。
现在虽然才十点不到,但是路边还开着的店铺数量稀少,街角时不时会有一些人聚集吞云吐雾,吵吵闹闹。
偶尔还会有低能,骑着改装后的电瓶车或者摩托发出巨吵的轰鸣声疾驰而过,疾驰的时候开车的低能还会‘喔喔喔’的大喊大叫,似乎生怕别人注意不到他。
这种炸街扰民的低能是最最最傻逼的。
大城市其实也有这种傻逼,不过大城市一般是开跑车。
但这让林立不禁再次感慨,来对地方了。
林立的口袋里,此刻还装着曲婉秋的生日礼物——黑丝。
他都已经想好了,只要等会儿遇见什么犯罪分子,他就蒙着黑丝华丽的出击,拳打小偷脚踢窃贼,然后在被害者感激的目光里一言不发,潇洒离去。
“don'tneed感谢me,i'm……黑丝侠。”
以前吃拼好饭的时候,林立没少想这样的剧情,而现在,正是实践的好机会。
……
黑丝侠遭遇史诗级滑铁卢。
计划不通。
绕着这个街道,林立骑了将近一个多小时,但毫无所获。
一个稍微严重点的违法事件都没有看见。
那些半夜聚在一起的十五六或者二十出头的年轻男女们,似乎就是在单纯的抽烟聊天,偶尔大喊大叫,但没什么出格举动。
目前林立遇到最过分的家伙,是因为林立骑的慢还一直盯着他们看,于是被一个哥们发现后,朝着林立骂了句「看你妈看呢」。
怎么一个个都不去杀人放火啊。
不是说这里的民风跟哥谭一样都很淳朴吗?
林立停下自行车,下车。
倒不是有目标了。
说实话,林立建议严查晚上十点之后的空气,林立怀疑有人往里面掺了健胃消食片。
——林立饿了。
不过倒是有摊贩在街边点着昏黄的灯做夜宵生意,林立只是打算去买点吃的。
“老板,来份鸡柳,钱已经扫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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