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点清楚表明
除了贵族和私人拥有的田产,其他楚国疆域内一切之资源,皆归属于楚国王室所有,明晰产权概念。
若是在私田里开发出矿产资源,那么自然归个人所有,这一条款表明,楚国王室是最大的地主,没有之一。
楚国政府征收的田产转让契税,三成上交楚国财政,两成归各府县所有,列入各府县级财政开支范畴内,接受审计总署监督使用。
其余的五成一律上交王室内务府,进入王室内库中。
尤其这两年来
通州群岛赎买田地的案子增多,每个月都有大几千宗,每一宗赎买案子,都有数十甚至几百块银洋,数千上万的大宗交易也不鲜见。
仅此一项,就能给王室内务府每月带来百余万银洋的净收益,而且在逐月增长,势头相当之猛。
对于此类田地交易
从王国内务府,到政府和各府县都非常积极,这意味着大把大把的银子流淌进来,让财政开支宽裕了很多。
楚国王室可不怕田产交易,这是汇聚社会财富的一个极好手段,当然多多益善了。
仅刚结束的战争,楚国疆域就扩大了20万平方公里,除去湖泊,河流和群山,除去沼泽及内陆腹地的热带密林,就以可耕可牧的平原丘陵地带范围占七分之一计算。
3万平方公里能开垦多少田亩?
那就是近2000万亩田地,让华人移民放开手来赎田,又能购买多少田地?
若真的能把这些田地都买光了,那么还有面积更广阔的香格里拉岛,大不了便宜卖就是了,可开发的田地几乎无穷无尽。
议会通过的《选举法》,在近些年内可能难以广泛推行,但是在10年,20年后,可以依法建立更民主的选举制度。
楚国选举法规定
只有获得楚国公民户籍,且为一家之主的男性公民,年满18岁,每年纳税超过十块银洋,方能具备选举和被选举资格。
也就是说
女性没有选举和被选举资格,户籍内的其他男性也没有选举和被选举资格,只有年满18岁的户主男性,每年纳税超过10块银洋才能符合标准。
基本华人移民的农户,按照“十税六”缴纳税收,都能满足这个标准。
若私田农户的话,起码要拥有30亩以上的私田,方能达到这样的纳税标准。
楚国现行的选举标准并不规范,乡镇中多以村镇长和富户,乡绅为主,把持着农村地方选举,也把持着村镇的话语权。
这些村长,镇长绝大多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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