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家的停车场很大,此时宾客络绎不绝,都会好奇的往这边看一眼。
不是这男人蹲下握着女人的脚踝有多稀奇,而是典雅素净的游离,实在是气质勾人,漂亮的很。
不管是她身上穿的改良款旗袍,还是那复古娇美盘发,哪怕是她的手拿包,都透着精致。
季星野执拗的脱了游离的高跟鞋,小脚趾红了,后脚踝那里也红了,看着要破皮。
不是鞋子不好,而是游离实在是没穿习惯,这脚太娇气了。
“赶紧给我穿上。”游离单脚穿着高跟鞋站着,身手再好也要晃了。
“别穿了,再穿要磨破皮了。”季星野语气里都是心疼之音。
“我手臂那么长的口子,也没见你多问,破个小皮,你特么的是要哭么?”
季星野抬头看游离,游离就见他眼睛红了,不愧是野哥,眼泪不值钱。
“赶紧给我穿上,站不住了。”游离晃着脚踝说话时,看到了薄夜的车。
便低头催促道,“艹,快点快点,薄夜来了。”
季星野听到薄夜的名字,就沉了脸色,讨厌他。
但听他老大这语气,再不给她穿上鞋,她就该发火了。
再次穿上高跟鞋,游离觉得比脱下来之前,更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