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小子和那个金毛小子的装备尽管旧了些,但都是好东西,而那个黑头发绿眼睛的小子七神在上,那可是板甲,还有那柄剑,走南闯北了这么多年,“鬣狗”凯恩爵士自认为自己已经见过很多好兵器了,但没有一把能像那柄刺剑一样一下子就抓住他这个老骑士的眼睛。
“你想什么呢?”那个刀疤脸老骑士有些疑惑地看了一眼“鬣狗”凯恩,不明白他为什么在摇头之后就没有说话,不过他还是不屑地瞟了一眼“美男子”阿尔宾。“放屁的美男子,我看你就是个胆小鬼,连一个毛都没长齐的小家伙都没打过,你这个骑士头衔该不会是自称的吧”
“‘刀疤’你这个老不死的。”阿尔宾暴怒,刚准备把手里的杯子扔出去,但却遗憾地发现自己的杯子里还有半杯酒,气呼呼地将酒一下子灌进喉咙:“老子是实打实的骑士,胡桃木村的劳勃爵士亲手册封的我,在成为骑士之前,我是他的侍从!”
听着另一边传来的声音,林戈尔和两个伙伴也围坐在篝火旁,艾拉瑞昂麻利地将在林子里打到的野兔收拾利索,架在火上烤了起来。
对于平民来说,在领主的森林捕猎会死,但对于这些本来就是拿命挣钱,用刀剑挣钱的流浪骑士而言。
盗猎?
那些有产骑士和小领主能不能扛过三五名流浪骑士的扫荡都是未知数呢。
毕竟强盗骑士可不是吹出来的。这帮家伙干起坏事来可比一般人凶残多了。所以即便是那些伯爵对于自己领地里那些成群结队出没的流浪骑士们在林中捕猎这事往往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反正他们也不会一直在自己的领地赖着。
“哈哈,胆小鬼阿尔宾。”老骑士“刀疤”詹姆·希山是个西境的私生子,他的父亲曾经是个有产骑士家族的次子,没能继承到土地与财富,只能带着自己的剑和战马出来流浪,并将它们传给了自己的私生子儿子,也就是詹姆·希山本人,这么多年里他服务过不少领主,希望能从他们手里获取土地,或者至少是饱饭和床榻。“我跟你们说,那三个小子一定没那么简单。”
在他马上就要成功的时候,血龙狂舞爆发了,那位马上要接受他宣誓效忠的贵族老爷带着詹姆上了河间地的战场。
然后就悲剧了。
詹姆至今也忘不了瓦格哈尔宛如西境的高山一样的身躯从天而降的场景,他看到青铜色的巨龙与绿色的巨龙在天空轰然相撞,就像两座大山一样,巨龙搏斗的声音几乎将他们这些下面战斗的人震聋,满天的龙焰化作一道道火雨从天而降,詹姆眼睁睁地看着一个拿着野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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