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没拒绝。
小斯莫和瘸腿巴布脱掉兽皮外套,穿着肮脏的单薄衬衣,伪装成其他地方逃来的难民,走向城门……
……
【给亚内斯小姐的信:
见信安,我已加入令我神往的骑士团。结束了十几年的扈从生涯,终于可以以骑士身份向王国献上我的的热血了。
前几日,队长带领我们去酒馆寻欢,让雏鸟变成真正的男人。我遵守了我们之间的约定,在大厅待了一晚,哪怕他们笑话我。请放心,我们的爱将如向紫罗兰一样纯洁、灿烂。
我的小姐,我不想说那位你所喜爱的术士的坏话,但我还是要向你陈述当前的局势:自由城的前方只有灭亡。他们会消亡在我们的铁骑之下,胜利将属于我们。
我们追踪了那些自由之刃人一路,他们就是一群低贱的贫民,没有食物,没有衣服,连武器都没有,我一个人就能轻松击溃他们……不是我质疑新王都的命令,但就凭这些贱民,他们怎么能反抗我们?
要出发了,骑士队长说我们离那群自由之刃人不远了,信至此,只好暂时停笔。
亚内斯小姐,歼灭这群背叛王国的贱民之后,我会回到小镇,并且同你完婚。
圣罗兰历1001年,十月七日,克劳德】
克劳德等着信纸晾干,揣进怀里,准备在回伊泽湾后当做日记一股脑寄出去。
周围的骑士在哨声中整备,在内衬外套上又沉又硬的盔甲,然后像是普通士兵一样在山林里跋涉。
没了马还叫骑兵吗?
骑士们一路上腹议了很多回,但没办法,谁让城主府对他们寄予厚望呢?
看着前面的斥候摘下挂在树梢的碎布,克劳德低骂一声:“这群老鼠真能逃……”
砰——
他忽然撞在了前面的同伴身上。
“怎么了?”
“找到了!”
前面的骑士指着远处的矮山大喊。
克劳德顺着手指望去,看见矮山山顶升起的烟雾。
跟着这群自由之刃人在深山里转了数天的骑士们振奋起来,终于要结束这看不到尽头的追击了!
他们靠近矮山,爬到山腰的时候,才遇到一个怀抱着松果正在采摘的男人。
他愕然地看这突然冒出来的一群精锐士兵,汗毛倒竖,嘴唇颤抖着,用尽全身力气大喊:“敌人来了!!!”
“冲锋!”
骑士队长低吼,踩碎丢在地上的松果,追上逃跑的自由之刃人,将他杀死。率领着骑士们冲向前方还没建好的木墙。
克劳德看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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